第1章 校園兇殺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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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玉蘭盛開的季節,藍天白雲,映襯著學校裏,來來往往的少女,就像是一副畫卷,完美無瑕。
警笛聲打破了,學校的安寧,黃色的警戒線,圈出一塊禁地。
廣玉蘭樹下,一個女孩子,安靜的閉著雙眼。身上的白色衣裙,被血染成粉紅色,就像是盛開的花朵。長發隨意的散落在草地上,將過分白皙的皮膚,映襯得更加不正常。
法醫小王走到屍體前方,停住了腳步。
血液是從衣服覆蓋的地方,滲透出來的,那麽傷口,理所當然應該在軀體上。
翻開衣服的剎那,法醫小王瞪大了雙眼,處理過那麽多的案件,唯有這一次,見多識廣的法醫,也覺得有些無法接受了。
衣服覆蓋的位置,死者的皮膚,連同其皮下組織,全都消失不見了。
小王做了五年的法醫,第一次,遇到剝皮的案子。
警隊隊長唐宇堂,皺著眉頭,掃視圍觀的眾人,想要找到可疑的眼神。
“唐隊,我看過屍體了,死亡時間,應該是晚上十點到十二點之間,死因是剝皮導致的失血過多。”
“剝皮?”
唐宇堂詫異的看過去,剝皮的案子,他不是沒見過,可是這種情況的剝皮,確實是第一次見到。
“是,衣服覆蓋的部位,全都是被剝了皮的,兇手的剝皮技巧很好。”
“唐隊,我在屍體旁邊,發現了這些,看不出來是什麽。”
孫策拿著兩個證物袋,對著陽光看去。一個像是布料的一小塊,另一個是透明的,看不出來是什麽東西。
小王推了一下自己的眼睛,眼睛裏充滿疑惑:“唐隊,我總覺得這裏怪怪的。”
唐宇堂點了點頭:“是怪怪的,有種說不上來的感覺,好像少了什麽。”
孫策看了看周圍,陽光明媚,景色很美,好像沒什麽不對的地方。
“唐隊,口供錄完了,暫時沒發現什麽可疑的地方。”
“小王,今天晚上之前,我要屍檢報告,孫策,屍體旁邊的兩個證物,也要盡快查出來是什麽。校園裏的剝皮案件,早晚都會引起轟動,我們必須要盡快解決。好了,收隊。”
看著唐宇堂徑自走開,孫策無奈的搖了搖頭,收拾東西就準備離開了。
突然之間,一個女孩子,穿過警戒線,走了進來。女孩子上身穿著藍色的T恤,下身是黑色的牛仔褲,腳上是一雙白色的運動鞋。長發隨意的梳起一個馬尾,說不上太漂亮,但是長得很精致,五官都是恰到好處,讓人容易產生親近感。手上拿著一本毛概,看起來,應該是剛剛下課的學生。
看到這個女孩子,在屍體前面,停下腳步,孫策才回過神來。
“這位同學,你認識死者?”
“美術系系花,程錦學院校花劉晚清,有誰會不認識呢,不過她不認識我。”
女孩子沒有理會,孫策話中的另一層意思,伸出手,翻開了死者的衣服。
“哎,這位同學,你在做什麽,屍體不是誰都能動的!”
小王一個轉身,就看到這個女孩子,正在翻看屍體。
女孩子什麽都沒說,站起來轉身離開了。
這一系列的動作,弄的人們一頭霧水。案發現場,出現了一個奇怪的女孩子,一時之間,成為了警隊議論的話題。收隊回去的路上,大家談論的,幾乎都是她。
警隊會議室,孫策將照片,固定在了黑板上。
“死者劉晚清,女,二十歲,美術系大二的學生,本市人,父母在國外經商,正在趕回來的路上。今天上午十點,被發現死在了程錦學院,林蔭大道旁邊的草坪上。”
說到這裏,孫策頓了一下,看向旁邊的法醫小王。
小王點了點頭,將現場屍體的照片,固定上去。
“死者的死亡時間,是昨天晚上十點到十二點之間,死因是剝皮造成的失血過多。”
“就案發現場當時的情況看,在目擊者發現死者之前,死者的衣服大部分還是幹凈的。衣服上,血液的浸染時間不同,因此浸染之後,出現的顏色差異很大。”
分析過屍體的情況,小王打算要坐下,卻發現凳子不知道什麽時候,不見了。
不遠處,那個出現在案發現場的女孩子,在人們沒註意的時候,進來了。
小王剛想說話,另一邊孫策的聲音,已經響起。
“目擊者王恒,也是死者的男朋友,二十歲,程錦學院化學系的學生。據他所說,今天上午十點,他本來打算,找死者一起出去逛街,可是無論是電話,還是短信,都沒有任何的回應。無奈之下,王恒只能在校園裏,漫無目的的閑逛,偶然發現了,坐在樹邊的死者。他說,當時他以為死者,正在睡覺,就拍了死者一下,誰知道,死者竟然突然倒在了地上,於是,他馬上打電話報了警。”
唐宇堂剛要說話,身後突然有誰,拍了一下他的肩膀。
“繼續聽孫警官,分析下去吧。”
帶著一點疏離,但是無比熟悉的聲音,在唐宇堂的耳邊響起。
唐宇堂詫異的回過頭,看著那張無悲無喜的臉。
“你怎麽會來這裏?”
“想來,也就來了。程錦學院,是我現在上學的地方,這麽大的案子,你覺得,我會一點度不知道嗎?”
“小漠,兩年前,你突然搬家,我找了你好長時間,都沒找到。”
“因為,我也不太想要參與,你們的那些案子,況且這些年,什麽都沒發生不是嗎?”
小王目瞪口呆的,看著自家老大,和一個女孩子,聊得熱火朝天。
唐宇堂在警隊裏,是出了名的撲克臉,見到誰都是一樣的表情。
可是小王可以發誓,剛才,唐宇堂看到那個女孩子的時候,絕對是笑出來了,雖然轉瞬即逝,他確實是看到了。
“唐隊,這個女孩子,剛才.........”
“介紹一下,她叫貝柯漠,是我認識了七年的朋友,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女孩子。”
就連唐宇堂介紹貝柯漠的語氣,都是那種非常輕松的,而且異常溫和。
小王跟著唐宇堂五年,就今天的驚訝最大。
“死者的社會關系單純,沒有任何不良記錄,在朋友之中,評價很高。和人結仇的可能性,幾乎為零,所以就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,很有可能是校外人隨機作案。”
剝皮這種殺人方法,並不常見,剝皮之後,再給屍體穿上衣服就更罕見了。
而且兇手用了某些方法,控制血流量,當人們發現屍體的那一刻,還會有血液裏出。
劫殺是絕對不會有這樣的情況,因此這個可能,第一時間就被排除了。
死者社會關系單純,沒有不良記錄,也沒有和誰結仇,仇殺的可能性也很小。
那麽,隨機殺人的可能,就被放大了。
隨機殺人,指的是,兇手沒有固定目標,隨機或者是有指向性的,選擇一個或者一類人,進行固定以及不固定手法的行兇行為。這一類案件的兇手,絕大多數有心理問題。
“我不聰明,只是看得比較細致而已。對不起孫警官,能夠允許我,打斷一下嗎?”
貝柯漠的聲音,在會議室裏,顯得非常突兀。
孫策皺起眉頭,看著這個不知道,什麽時候進來的女孩子,有種本能的拒絕感。
再看向貝柯漠身邊的唐宇堂,奇跡一樣,唐宇堂什麽反應都沒有。
這裏的每個人,都記得,他們進來警隊的時候,唐宇堂說過的話。他說,警隊是一個,非常嚴謹的地方,任何的閑人,都不可以輕易進入,就算是家屬,也需要經過他的同意。
而如今,貝柯漠堂而皇之的,坐在這裏,聽著警官分析案子,按理來說是不被容許的。
貝柯漠沒得到肯定的回應,似乎也沒有打算,理會孫策的想法,獨自走到了黑板前。
“剛才,孫警官的分析,有四成左右,是對的。不過,大部分是有漏洞的。”
“首先,發現死者的地方,肯定不是第一現場,太幹凈了。其次,就算是隨機殺人,也不能否定,校內人員的嫌疑。再有,孫警官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,人皮去哪兒了。”
孫策神色一凜,他確實是忽略了,人皮這個問題。
而在這件案子之中,人皮的去向,似乎非常重要,不然的話,兇手為何要剝皮呢?
貝柯漠掃視眾人,緩緩拿起筆,在王恒照片下面,劃了兩下。
“至於這個,並不太過起眼,卻能夠成為校花男朋友的人,真的沒嫌疑嗎?”
“孫警官,我想問你幾個問題,希望你能夠幫我解答一下。”
孫策一聽這話,立刻表現出了,一個大人應該有的樣子。
“你問吧,這個案子,你有什麽地方,是不理解的?”
貝柯漠輕笑了一下,眼神竟然有些咄咄逼人:“孫警官,我很好奇,兇手用剝皮這種手法,殺死了死者之後,為什麽要棄屍草坪?如果是隨即殺人的校外人,選中死者的原因是什麽?剝皮移屍,這整個過程,確定是一個人完成的?我看過屍體,法醫有一點沒說,那就是屍體的頭發和指甲,都進行了修剪,不出意外應該是兇手幹的。兇手甚至,在劉晚清活著或者死了之後,清洗過她,兇手這麽做用意是什麽?”
一大串的問題,問得孫策啞口無言。如果不是貝柯漠這樣說,他都不知道自己有這麽,沒有註意到的地方。
唐宇堂滿意的看著,整個會議室的警員,都目瞪口呆的看著貝柯漠。
一個女警官回過神,興奮的看著貝柯漠:“那這個是什麽?”
證據帶裏,透明的物質,在陽光下,閃爍光芒。
貝柯漠拿出一顆,大白兔奶糖,遞給了對面的女警官。女警官疑惑的拿過來,剝開糖放進嘴裏。貝柯漠也剝開一顆糖,放進嘴裏。
“糯米紙。用來包裹屍體,所以,當王恒碰到劉晚清的時候,會有出血的情況。”
女警官楞了一下,迅速站起來跑了出去,幹嘔聲隨即傳來。
在場的警官,看著貝柯漠的嘴,都不由自主的產生了一種惡心感。
唐宇堂拿過一杯水,遞給貝柯漠:“你怎麽看,剛才你分析的那些問題?”
“現在還不好說,我希望能夠第一時間,看到屍檢報告,那可能會對我的分析,有點幫助。我現在唯一能夠肯定一點,這個兇手,絕對不是校外的人。”
“你怎麽能夠這麽肯定?”
“因為只有程錦學院的人,知道什麽地方,景色最美。”
說完這話,貝柯漠就轉身離開了。
孫策反應了半天,皺起眉頭:“這丫頭是誰啊,是讓她進來的?”
小王撇了撇嘴:“副隊長,你不能否定,貝柯漠說的這些,都非常重要吧?”
“你認識她?”
“我也是剛剛才知道,她叫貝柯漠,是唐隊長的朋友。”
“唐隊的朋友?”
人們的目光,從門口,轉移到了唐宇堂的身上。如果說是唐宇堂的朋友,那她能夠進來這一點,就說得通了。只是,警局的人,很明顯,對於唐宇堂有朋友的事情,深表懷疑。
“對了,宇堂,我覺得,這個兇手,應該不會只殺一個人,下一個你們最好提前找到。”
貝柯漠轉回來,吩咐了一句,就離開了。
所有人望著門口,目瞪口呆。小王忍不住倒吸涼氣,這丫頭膽子太大了吧?
用如此命令的口吻,和唐宇堂說話的人,小王還從來沒見過。就算是局長,對待唐宇堂的時候,也是較為親近的態度,畢竟唐宇堂這樣的人才,非常難得。
而且,在唐宇堂的身上,有一種大多數人,都沒有的,領導者的氣息。這樣的氣息,讓一般人,無法命令他做什麽。可是,就在今天,小王的人生觀,一次次的被刷新。他開始好奇,這個貝柯漠,到底是什麽樣的一個人,能夠讓唐宇堂,在被命令之後,依舊笑容以對。
“小漠.........每次都是說完話,就離開,什麽時候能夠改改這個習慣?”
唐宇堂頗為無奈的搖了搖頭,卻怎麽也止不住,臉上濃濃的笑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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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玉蘭樹下,一個女孩子,安靜的閉著雙眼。身上的白色衣裙,被血染成粉紅色,就像是盛開的花朵。長發隨意的散落在草地上,將過分白皙的皮膚,映襯得更加不正常。
法醫小王走到屍體前方,停住了腳步。
血液是從衣服覆蓋的地方,滲透出來的,那麽傷口,理所當然應該在軀體上。
翻開衣服的剎那,法醫小王瞪大了雙眼,處理過那麽多的案件,唯有這一次,見多識廣的法醫,也覺得有些無法接受了。
衣服覆蓋的位置,死者的皮膚,連同其皮下組織,全都消失不見了。
小王做了五年的法醫,第一次,遇到剝皮的案子。
警隊隊長唐宇堂,皺著眉頭,掃視圍觀的眾人,想要找到可疑的眼神。
“唐隊,我看過屍體了,死亡時間,應該是晚上十點到十二點之間,死因是剝皮導致的失血過多。”
“剝皮?”
唐宇堂詫異的看過去,剝皮的案子,他不是沒見過,可是這種情況的剝皮,確實是第一次見到。
“是,衣服覆蓋的部位,全都是被剝了皮的,兇手的剝皮技巧很好。”
“唐隊,我在屍體旁邊,發現了這些,看不出來是什麽。”
孫策拿著兩個證物袋,對著陽光看去。一個像是布料的一小塊,另一個是透明的,看不出來是什麽東西。
小王推了一下自己的眼睛,眼睛裏充滿疑惑:“唐隊,我總覺得這裏怪怪的。”
唐宇堂點了點頭:“是怪怪的,有種說不上來的感覺,好像少了什麽。”
孫策看了看周圍,陽光明媚,景色很美,好像沒什麽不對的地方。
“唐隊,口供錄完了,暫時沒發現什麽可疑的地方。”
“小王,今天晚上之前,我要屍檢報告,孫策,屍體旁邊的兩個證物,也要盡快查出來是什麽。校園裏的剝皮案件,早晚都會引起轟動,我們必須要盡快解決。好了,收隊。”
看著唐宇堂徑自走開,孫策無奈的搖了搖頭,收拾東西就準備離開了。
突然之間,一個女孩子,穿過警戒線,走了進來。女孩子上身穿著藍色的T恤,下身是黑色的牛仔褲,腳上是一雙白色的運動鞋。長發隨意的梳起一個馬尾,說不上太漂亮,但是長得很精致,五官都是恰到好處,讓人容易產生親近感。手上拿著一本毛概,看起來,應該是剛剛下課的學生。
看到這個女孩子,在屍體前面,停下腳步,孫策才回過神來。
“這位同學,你認識死者?”
“美術系系花,程錦學院校花劉晚清,有誰會不認識呢,不過她不認識我。”
女孩子沒有理會,孫策話中的另一層意思,伸出手,翻開了死者的衣服。
“哎,這位同學,你在做什麽,屍體不是誰都能動的!”
小王一個轉身,就看到這個女孩子,正在翻看屍體。
女孩子什麽都沒說,站起來轉身離開了。
這一系列的動作,弄的人們一頭霧水。案發現場,出現了一個奇怪的女孩子,一時之間,成為了警隊議論的話題。收隊回去的路上,大家談論的,幾乎都是她。
警隊會議室,孫策將照片,固定在了黑板上。
“死者劉晚清,女,二十歲,美術系大二的學生,本市人,父母在國外經商,正在趕回來的路上。今天上午十點,被發現死在了程錦學院,林蔭大道旁邊的草坪上。”
說到這裏,孫策頓了一下,看向旁邊的法醫小王。
小王點了點頭,將現場屍體的照片,固定上去。
“死者的死亡時間,是昨天晚上十點到十二點之間,死因是剝皮造成的失血過多。”
“就案發現場當時的情況看,在目擊者發現死者之前,死者的衣服大部分還是幹凈的。衣服上,血液的浸染時間不同,因此浸染之後,出現的顏色差異很大。”
分析過屍體的情況,小王打算要坐下,卻發現凳子不知道什麽時候,不見了。
不遠處,那個出現在案發現場的女孩子,在人們沒註意的時候,進來了。
小王剛想說話,另一邊孫策的聲音,已經響起。
“目擊者王恒,也是死者的男朋友,二十歲,程錦學院化學系的學生。據他所說,今天上午十點,他本來打算,找死者一起出去逛街,可是無論是電話,還是短信,都沒有任何的回應。無奈之下,王恒只能在校園裏,漫無目的的閑逛,偶然發現了,坐在樹邊的死者。他說,當時他以為死者,正在睡覺,就拍了死者一下,誰知道,死者竟然突然倒在了地上,於是,他馬上打電話報了警。”
唐宇堂剛要說話,身後突然有誰,拍了一下他的肩膀。
“繼續聽孫警官,分析下去吧。”
帶著一點疏離,但是無比熟悉的聲音,在唐宇堂的耳邊響起。
唐宇堂詫異的回過頭,看著那張無悲無喜的臉。
“你怎麽會來這裏?”
“想來,也就來了。程錦學院,是我現在上學的地方,這麽大的案子,你覺得,我會一點度不知道嗎?”
“小漠,兩年前,你突然搬家,我找了你好長時間,都沒找到。”
“因為,我也不太想要參與,你們的那些案子,況且這些年,什麽都沒發生不是嗎?”
小王目瞪口呆的,看著自家老大,和一個女孩子,聊得熱火朝天。
唐宇堂在警隊裏,是出了名的撲克臉,見到誰都是一樣的表情。
可是小王可以發誓,剛才,唐宇堂看到那個女孩子的時候,絕對是笑出來了,雖然轉瞬即逝,他確實是看到了。
“唐隊,這個女孩子,剛才.........”
“介紹一下,她叫貝柯漠,是我認識了七年的朋友,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女孩子。”
就連唐宇堂介紹貝柯漠的語氣,都是那種非常輕松的,而且異常溫和。
小王跟著唐宇堂五年,就今天的驚訝最大。
“死者的社會關系單純,沒有任何不良記錄,在朋友之中,評價很高。和人結仇的可能性,幾乎為零,所以就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,很有可能是校外人隨機作案。”
剝皮這種殺人方法,並不常見,剝皮之後,再給屍體穿上衣服就更罕見了。
而且兇手用了某些方法,控制血流量,當人們發現屍體的那一刻,還會有血液裏出。
劫殺是絕對不會有這樣的情況,因此這個可能,第一時間就被排除了。
死者社會關系單純,沒有不良記錄,也沒有和誰結仇,仇殺的可能性也很小。
那麽,隨機殺人的可能,就被放大了。
隨機殺人,指的是,兇手沒有固定目標,隨機或者是有指向性的,選擇一個或者一類人,進行固定以及不固定手法的行兇行為。這一類案件的兇手,絕大多數有心理問題。
“我不聰明,只是看得比較細致而已。對不起孫警官,能夠允許我,打斷一下嗎?”
貝柯漠的聲音,在會議室裏,顯得非常突兀。
孫策皺起眉頭,看著這個不知道,什麽時候進來的女孩子,有種本能的拒絕感。
再看向貝柯漠身邊的唐宇堂,奇跡一樣,唐宇堂什麽反應都沒有。
這裏的每個人,都記得,他們進來警隊的時候,唐宇堂說過的話。他說,警隊是一個,非常嚴謹的地方,任何的閑人,都不可以輕易進入,就算是家屬,也需要經過他的同意。
而如今,貝柯漠堂而皇之的,坐在這裏,聽著警官分析案子,按理來說是不被容許的。
貝柯漠沒得到肯定的回應,似乎也沒有打算,理會孫策的想法,獨自走到了黑板前。
“剛才,孫警官的分析,有四成左右,是對的。不過,大部分是有漏洞的。”
“首先,發現死者的地方,肯定不是第一現場,太幹凈了。其次,就算是隨機殺人,也不能否定,校內人員的嫌疑。再有,孫警官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,人皮去哪兒了。”
孫策神色一凜,他確實是忽略了,人皮這個問題。
而在這件案子之中,人皮的去向,似乎非常重要,不然的話,兇手為何要剝皮呢?
貝柯漠掃視眾人,緩緩拿起筆,在王恒照片下面,劃了兩下。
“至於這個,並不太過起眼,卻能夠成為校花男朋友的人,真的沒嫌疑嗎?”
“孫警官,我想問你幾個問題,希望你能夠幫我解答一下。”
孫策一聽這話,立刻表現出了,一個大人應該有的樣子。
“你問吧,這個案子,你有什麽地方,是不理解的?”
貝柯漠輕笑了一下,眼神竟然有些咄咄逼人:“孫警官,我很好奇,兇手用剝皮這種手法,殺死了死者之後,為什麽要棄屍草坪?如果是隨即殺人的校外人,選中死者的原因是什麽?剝皮移屍,這整個過程,確定是一個人完成的?我看過屍體,法醫有一點沒說,那就是屍體的頭發和指甲,都進行了修剪,不出意外應該是兇手幹的。兇手甚至,在劉晚清活著或者死了之後,清洗過她,兇手這麽做用意是什麽?”
一大串的問題,問得孫策啞口無言。如果不是貝柯漠這樣說,他都不知道自己有這麽,沒有註意到的地方。
唐宇堂滿意的看著,整個會議室的警員,都目瞪口呆的看著貝柯漠。
一個女警官回過神,興奮的看著貝柯漠:“那這個是什麽?”
證據帶裏,透明的物質,在陽光下,閃爍光芒。
貝柯漠拿出一顆,大白兔奶糖,遞給了對面的女警官。女警官疑惑的拿過來,剝開糖放進嘴裏。貝柯漠也剝開一顆糖,放進嘴裏。
“糯米紙。用來包裹屍體,所以,當王恒碰到劉晚清的時候,會有出血的情況。”
女警官楞了一下,迅速站起來跑了出去,幹嘔聲隨即傳來。
在場的警官,看著貝柯漠的嘴,都不由自主的產生了一種惡心感。
唐宇堂拿過一杯水,遞給貝柯漠:“你怎麽看,剛才你分析的那些問題?”
“現在還不好說,我希望能夠第一時間,看到屍檢報告,那可能會對我的分析,有點幫助。我現在唯一能夠肯定一點,這個兇手,絕對不是校外的人。”
“你怎麽能夠這麽肯定?”
“因為只有程錦學院的人,知道什麽地方,景色最美。”
說完這話,貝柯漠就轉身離開了。
孫策反應了半天,皺起眉頭:“這丫頭是誰啊,是讓她進來的?”
小王撇了撇嘴:“副隊長,你不能否定,貝柯漠說的這些,都非常重要吧?”
“你認識她?”
“我也是剛剛才知道,她叫貝柯漠,是唐隊長的朋友。”
“唐隊的朋友?”
人們的目光,從門口,轉移到了唐宇堂的身上。如果說是唐宇堂的朋友,那她能夠進來這一點,就說得通了。只是,警局的人,很明顯,對於唐宇堂有朋友的事情,深表懷疑。
“對了,宇堂,我覺得,這個兇手,應該不會只殺一個人,下一個你們最好提前找到。”
貝柯漠轉回來,吩咐了一句,就離開了。
所有人望著門口,目瞪口呆。小王忍不住倒吸涼氣,這丫頭膽子太大了吧?
用如此命令的口吻,和唐宇堂說話的人,小王還從來沒見過。就算是局長,對待唐宇堂的時候,也是較為親近的態度,畢竟唐宇堂這樣的人才,非常難得。
而且,在唐宇堂的身上,有一種大多數人,都沒有的,領導者的氣息。這樣的氣息,讓一般人,無法命令他做什麽。可是,就在今天,小王的人生觀,一次次的被刷新。他開始好奇,這個貝柯漠,到底是什麽樣的一個人,能夠讓唐宇堂,在被命令之後,依舊笑容以對。
“小漠.........每次都是說完話,就離開,什麽時候能夠改改這個習慣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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